1月8日晚间,上峰水泥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与上海杰夏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杰夏”)共同出资成立浙江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上峰水泥和上海杰夏分别出资2550万元和2450万元,分别占注册资本的51%和49%。

对于此次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原因,上峰水泥表示,公司宁夏和铜陵基地环保项目陆续投产,水泥窑协同处置环保业务逐渐成为重要新业务板块,为建立相对独立专业化管控平台,规范环保业务运行管理体系,推进环保业务发展增长,因此与上海杰夏共同出资设立该公司作为环保业务投资管控的主体。

上峰水泥表示,此次对外投资合作设立合资公司,将充分发挥环保产业优势,有助于公司统一管理环保项目,完善环保项目的管理体系,未来有利于公司的整体经营规划,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