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天蓝树绿。今年6月,中山市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时限,法定是60工作日,已经压缩到20个工作日,现在进一步压缩到15个工作日;“环保管家”为重点企业提供“全流程”技术咨询以及“一站式”环保服务……近日,在中山市2020年环保部门第二季度例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胡子冠对《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稳企安商十八条措施》进行了解读。胡子冠介绍“十八条措施”从优化审批服务、革新环境监管、营造守法氛围、健全保障机制四大方面,主动服务企业的绿色发展。此外,南都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6月,中山市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二,1-6月全市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

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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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分类监管

胡子冠介绍,为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服务水平,营造暖企惠企扶企稳企的营商环境,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了《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稳企安商十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十八条措施”),“这是中山市生态环境部门主动服务企业的绿色发展,服务中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胡子冠表示,“十八条措施”主要包括四部分:“高效便捷,优化审批服务”,行政审批工作从更优化、更简化的角度提出了具体措施;“利企惠企,革新环境监管”,以无事不扰、审慎包容监管为原则提出具体措施;“加强帮扶,营造守法氛围”,通过对企业精准帮扶指导、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固本强基,健全保障机制”,做好稳企安商工作、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等。

南都记者了解到,“十八条措施”具体内容包括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实施“免于现场执法检查”“减少现场检查频次”等分类监管措施;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出台环境轻微违法免予立案处罚清单,对于适用不予行政处罚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予处罚。

“十八条措施”中还提到推行“环保管家”制度,为重点企业提供从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及排污许可等“全流程”技术咨询,从环保政策解读、环保问题咨询、环保决策指导、环境风险管控、污染物达标排放等方面提供“一站式”环保服务。此外通过开展“万干扶万企”联系服务企业活动,协调解决重点企业生产经营遇到的困难问题;移动执法系统中增设执法评价栏,公开监督电话号码,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建立执法纪律回访机制,监督环境执法人员执法纪律情况,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等。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杜敏表示,“十八条措施”的实施,对于企业而言首先的利好就是审批时限进一步缩短,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环评审批的时限进一步压缩,比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时限,法定是60工作日,已经压缩到20个工作日,现在进一步压缩到15个工作日;对试行告知承诺制的项目,比如学校、旅游开发等项目,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

“其次审批手续进一步简化”,杜敏表示,按照《豁免名录》,部分以前要进行环评审批的项目,现在豁免,不需要进行环评,比如食品加工小作坊,按照以前的管理要求,要编制环评文件,经过审批才可以建设,现在豁免,不用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另外环评内容进一步精简,实行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对位于产业园区且符合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建设项目,可简化有关编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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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全市豁免项目环评手续835个

南都记者了解到,2020年上半年省、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大稳企安商力度,相继出台了相应的帮扶政策。2020年4月7日,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豁免名录》,规定自4月15日起纳入《豁免名录》的建设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胡子冠介绍,豁免环评的建设项目名录,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范围。包括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等建设项目;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扶贫建设工程、民生水利设施、碧道、绿道、古驿道建设等有关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的改造项目;除上述情形外,未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其他建设项目。

据了解,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豁免名录》共涉及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环境治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30个行业合计61个类别的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其中包括了大部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

胡子冠表示,制定《豁免名录》能优化建设项目的分类管理,《豁免名录》不再将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纳入环评管理,优化了项目环评分类管理,该严则严、能简则简;还有助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从重“事前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通过采取豁免环评手续办理的新机制,提高企业投资积极性,充分释放发展活力,创造公平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此外通过豁免环境影响较少的行业,引导企业往科技高、污染少的方向发展,从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据了解,上半年,全市豁免项目环评手续835个。

“豁免环评手续并不豁免建设单位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法定责任”,胡子冠在接受南都记者提问时表示,建设单位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仍须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建设项目如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2019年版)》中应实施排污许可管理的,仍然应当依法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生态环境部门仍将继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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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个水质自动监测设施 安装验收已完成

发布会上杜敏介绍,上半年中山完成VOCs省、市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综合整治249家,完成率为82.5%;完成了40个地块布点采样方案的线上专家评审,开展了16个地块的现场采样;启动市固体废物在线监控管理平台建设、企业固体废物管理管家服务等项目,完善企业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数据核查;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7685人次,现场监督检查企业7906家次;259个水质自动监测设施安装验收已全部完成等。

“机构改革后,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承接了入河排污口管理职能”。杜敏表示,今年4月7日起,参考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经验,通过人工沿河摸排加无人机空中拍摄的方式,历时45天首次摸清岐江河沿岸所有139个入河排污口、河涌、涵闸等情况,采取“贴标签”管理+数据信息对接方式,保障水污染溯源、精准治污。“此次调查是省内首次开展的中大型河流的全面排查,为中山市申报全省排污口整治示范试点城市奠定基础”。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曹英姿表示,为提高大气污染预判能力、强化污染天气应对措施,除了完善监测体系、加快修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利用“9+300”大气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体系实现精准监控等,还组织顶尖专家形成大气环境智库,提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一地一策”、“一时一策”治理方案。

南都记者了解到,今年6月,中山市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二;1-6月,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七。上半年,中山市大气环境综合指数(2.61)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5.0%,在珠三角排名第4位,全省第8位。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182天,其中优为120天,良为53天,轻度污染6天,中度污染3天,达标天数173天,达标率为95.1%,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0.1个百分点。

此外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邓耀杰还介绍了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据介绍,截至目前该局已梳理出20多条涉黑涉恶线索深入调查,最终上报有效线索11条。行业治乱方面,开展了“散乱污”综合整治等一系列行动。2019年排查发现“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共计2823个,已100%完成综合整治工作。2020年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中发现问题企业84个,现已完成42个。